\n即使在法律途径只是被人们当作最基本的方法时,想找到一个合适的人来完成管理任务也要费尽周折。这仍然是一个管理难题。不过,所有选择标准和方法都会存在问题,并且不完全可靠,这是基于个人特征的管理理论的致命弱点。\n由此得出的结论是:对管理者的选择并不是工作的重点,对其培训才是重点;管理者不是找来的,他们是培养和塑造出来的;组织环境(规章制度)应当鼓励和奖励正确的行为,并且被强制实施。法律途径的首要问题不是谁应该管理,而是什么才是优秀的管理。
——《管理成就生活》
这更像是制度的保障,也就是现代管理理念。但是最难的地方就是在于识别并激励优秀的行为。这种优秀的标准非常主观。而且随着时代的和竞争态势的变迁会有不同的侧重点。
2024-03-02 21:43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