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世纪90年代,日本众多银行继续维持甚至增加了对商业房地产的贷款,也就是押注地价回升。对于一家非金融企业来说,债权人会极力制止这种孤注一掷的行为,因为即使押注成功,他们也不会分享收益,但是一旦失败,他们就会损失惨重。这种来自债权人的约束对银行是不起作用的,因为储户(和其他债权人,日本就是如此)是受到保护的。当押注地价回升失败时(实际上绝大部分情况确实如此),结果就是损失更多,资本金也减少得更多。
——《繁荣与停滞》
保护,是一种风险的错配,风险承担者失去了责任但是责任不会凭空消失了,而且责任的失去也意味着监管的缺失
2024-10-01 20:36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