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一个法官都希望能够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,尽可能地缩短庭审时间,从而提高庭审效率。另外,一项心理学的研究表明,一个人能够完全集中注意力聆听别人发言的时间不超过8分钟。因此,律师在庭审发言时,一定要兼顾上述两种需要。唯一有效并且可行的办法就是发言要做到言简意赅。首先,在法庭调查阶段,起诉/上诉状、答辩状按照书面材料宣读即可,不要掺杂辩论的内容。这一点,被告或者被上诉人的代理律师应当特别注意。其次,在举证、质证时,发言要紧紧围绕证据的形式、来源和证明内容进行,可说可不说的,坚决不说。

——《律师阶梯》

言简意赅做好准备

2025-08-29 22:59:00